遗簪坠屦的成语故事


遗簪坠屦

拼音yí zān zhuì jù

基本解释遗:遗失;坠:掉落;屦:鞋子。掉落的簪和鞋子,比喻旧物。后指不忘旧友叫“不弃遗簪坠屦”。

出处《北史 韦瓊传》:“昔人不弃遗簪坠屦者,恶与之同出,不与同归。吾之操行,虽有不逮前烈,然舍旧录新,亦非吾志也。”


遗簪坠屦的典故

南北朝时期,孝宽担任延州总管。韦瓊到延州去拜访他,回去时,孝宽把他的马及辔勒要送给韦瓊。韦瓊笑着说:“昔人不弃遗簪坠屦者,恶与之同出,不与同归。吾之操行,虽有不逮前烈,然舍旧录新,亦非吾志也。”坚决不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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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 历史出处
不登大雅之堂 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一回:“这部评话,原是不登大雅之堂的。”
瓮中之鳖 明 冯梦龙《警世通言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:“孙富视十娘已为瓮中之鳖,即命家童送那描金文具,安放在船头之上。”
引鬼上门 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二:“吾本等好意,却叫得‘引鬼上门’,我而今不便追究,只不理他罢了。”
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 元 无名氏《争报恩》第一折:“则愿得姐姐长命富贵,若有些儿好歹,我少不得报答姐姐之恩,可不道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。”
形神不全 西汉·刘向《战国策·齐策》:“士生乎鄙野,推选则禄焉,非不遂遵也,然而形神不全。”
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正身明法 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
天昏地暗 唐 韩愈《龙移》:“天昏地黑蛟龙移,雷惊电激雄雌随。”
咄咄逼人 晋 卫铄《与释某书》:“卫有一弟子王逸少,甚能学卫真书,咄咄逼人。”
古色古香 宋 陆游《小室》:“窗几穷幽致,图书发古香。”